诚招代理商 经销商

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地区代理商行为,保障公司,代理商和客户的权益,特制定如下代理商制度规则。
第一条. 代理区域
各加盟商或代理商业务范围只限合约内的代理区域。
城市类别:
A类城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
B类城市:A类城市以外的省会城市及部分计划单列城市(温州、宁波、苏州、无锡、常州、厦门、烟台、青岛、三亚、东莞、珠海、大连)。
C类城市:上述A、B类城市以外的地级城市.
公司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的来自签约代理商所属区域的客户信息,会被转给代理商,作为代理商的客户资源。
第二条. 成为代理商的条件
申请成为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 必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
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熟悉当地企业。
2. 具有一定流动资金,有支付首批进货款的能力。
3. 熟悉电脑和互联网技术,能为客户进行讲解及演示。
4. 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5. 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第三条. 申请代理的步骤
1.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 申请人在线填写代理申请表。
3. 本公司对代理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凡以企事业单位名义申请需向本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个人申请代理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公司备案。
4. 申请人填写相关代理资料,签订代理合同。
5. 打款进货。
6. 款到发货。代理授权书,随首批货一起发给代理商,并在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代理商代理信息。
第四条. 代理产品及服务
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由本公司所提供给代理商的相关产品及服务,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代理商所签署的代理协议规定为准。
第五条. 首次进货说明
申请代理TDERP(含TDWTS,TDPMC,TDMRP)的代理商没有代理费、加盟费、保证金等任何形式的加盟费用。代理商的首次进货要满足相应城市的最低订货量。
发展下级代理权限 代理费 首次进货量 结算方式
| 代理类别 | 合作期限 | 发展下级代理权限 | 代理费 | 首次进货量 | 年最低进货量 | 结算方式 |
| A级城市代理 | 1年 | 有 | 0 | 15套 | 50套 | 款到发货 |
| B级城市代理 | 1年 | 有 | 0 | 10套 | 25套 | 款到发货 |
| C级城市代理 | 1年 | 有 | 0 | 7套 | 15套 | 款到发货 |
代理期限结束时,对做出市场开拓工作,并付出努力的代理商,在光盘没有损坏,且包装保持完好的前提下,没有售出的软件,将获得全额退款。
第六条. 经销商的设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代理销售区域内任意发展经销商,设立经销处及经销点、代办处等,但需向本公司提供详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进行备案。
产品销售价格
1、代理商销售本公司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产品价格表价格进行销售。
2、代理商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并得到本公司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否则将取消代理商的资格。
第七条. 代理政策
1. 订货与供货:遵循先订货,后发货的原则向代理商供货。
2. 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3. 运输:公司承担向代理商发货费用。
4. 宣传资料:依据订购产品的数量,随货提供相应的宣传品及产品资料。
5. 信息披露:本公司将全面向代理商披露有关课堂产品、市场、公关活动等信息,有关技术及商业机密除外。代理商要及时向本公司汇报当地销售情况及市场预测,以便于本公司调整产品结构。
6. 政策变化:在代理销售期间,由于本公司在产品及市场政策等方面发生变化,将提前通知代理商并与代理商协商解决由于政策变化而产生的问题。
7. 公司按最低代理价让利给代理商,不再设立销售返点奖励。
第八条. 代理商的义务及禁止事项
1. 代理商在代理期间需尽职推广本公司产品。
2. 代理商负责代理区域的产品代理和用户发展,不准跨区域销售。
3. 代理商发展的经销商由各代理商自行负责管理,代理商有义务将发展的经销商、经销处等的名单汇总到公司。
4. 代理商要尊重本公司的版权和知识产权,不得拷贝、复制、泄露本产品给用户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自行开发或协助第三方开发与本产品类似的产品,否则本公司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5. 代理商在合作中所获知的本公司的商业资料与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得知。
6. 代理商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得损害本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不得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产品,如因此而造成本公司的名誉受到损害,本公司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名誉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代理商培训
1. 本公司将为代理商提供培训支持,以使代理商能充分了解公司产品,并能向客户提供必要技术支持和服务。
2. 在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核准成为本公司的代理商后,可在网站代理产品区查阅最新的产品动态信息以及相关技术资料。同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公司,提出相应的问题,问题将及时得到本公司的及时解决。
3. 代理商也可以到本公司总部来接受现场培训指导,费用自理。
4. 本公司将通过网站和邮件向代理商发送产品最新资料,同时将在网站上公布各地代理商名录。
5. 公司将视具体情况不定期举办代理商交流会议,以促进代理商之间的交流。
第十条. 宣传推广
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市场宣传上的支持,并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与市场宣传资料,提供长期的知识培训与销售培训支持。
第十一条. 停止服务
协议期间代理商如有违约情况发生,本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代理协议。
公司联络方式
传真:0755-27247409
电话:0755-27247493
Email:tderp@tdsoft.com.cn
网址:http://www.tdsoft.com.cn
联系人:市场部 陈生


